聲明事項-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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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事項

人權約章聲明

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權約章

 

  • 訂定目的
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保障員工、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,並遵循國際公認之基本人權政策,爰參照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」、「聯合國全球盟約」、「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」及「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」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示之原則,訂定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權約章(以下簡稱本約章)。
 
  • 適用範圍
本約章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同仁,往來供應商及商業合作夥伴亦應恪遵本約章。
 
  • 基本人權原則-恪遵勞動相關法令
本公司恪遵政府勞動相關法令,禁止任何形式之歧視,並嚴禁強迫勞動、雇用童工與人口販運。
 
  • 基本人權原則-提供健康安全之工作環境
本公司遵循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,辦理安全衛生工作及員工健康檢查,且持續改善工作環境之安全與衛生,降低職災風險,以保障員工安全並促進身心健康。
 
  • 基本人權原則-建構多元公平之職場
本公司落實員工多元包容性,不因個人國籍、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等,而有雇用、薪酬福利及升遷等差別待遇或任何形式之歧視與不公平對待,且設有多元且安全之申訴管道,以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免受侵害,建構有尊嚴、安全、平等、且免於騷擾之職場。
 
  • 基本人權原則-尊重集會結社自由
本公司尊重員工集會結社自由與集體協商之權利,除建立暢通之溝通管道,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外,並鼓勵員工籌組及加入各類社團組織,以提升員工權益,促進勞資關係和諧。
 
  • 基本人權原則-保護隱私權
本公司為充分保障員工、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隱私權,建置完善之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並遵循嚴格的管控規範與防護措施,以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與利用符合法令規定。
 
  • 人權盡職調查
本公司根據「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」建立人權盡職調查制度,落實人權風險管理,包括鑑別人權議題、辨識容易受人權議題的影響對象、定期評估風險、擬定減緩及補償措施、公開揭露與提供申訴機制。
 
  • 揭露
本公司應於永續報告書及官網等管道,揭露人權保障相關作為,以確保本公司於保險承保及投資決策過程中,確實考量環境、社會和治理(ESG)相關事項及履行尊重人權之責任。
 
  • 未盡事項
本約章未盡事項,悉依主管機關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。

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權約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