團體傷害險

內容說明

團體傷害保險是以「非以投保保險為目的之團體」為保險對象,如:學校、企業..等,被保險人數以五人為最低限制。目的為雇主為保障員工生活及增進員工福利而投保,藉此亦能增進員工向心力與改善勞資關係。主要承保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,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,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,由本公司依約定給付保險金。

重點/特色

    • 投保手續簡便。
    • 保費較為優惠。
    • 依職業類別計算保費,保費負擔合理公平。

主要保障範圍

  • 身故保險金的給付。
  • 失能保險金的給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