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車保險

強制汽(機)車責任保險

強制險是一種政府規定汽(機)車所有人依法必須投保的保險,目的在使交通事故之受害者,能獲得基本保障,也是驗車時必要的險種。依法規定未投保而被查獲,汽車將被處以新臺幣 3,000元~15,000元之罰鍰,機車將被處以新臺幣 1,500元~3,000元之罰鍰,微型電動二輪車將被處以新臺幣 750元~1,500元 之罰鍰。未投保汽、機車肇事,處以新臺幣 9,000元~32,000元之罰鍰。

重點/特色

    • 傷害醫療給付:每一個人最高 20 萬元
    • 失能給付:每一個人依失能程度最高 200 萬元
    • 死亡給付:每一個人最高200 萬元

主要保障範圍

所有、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(機)車發生汽(機)車交通事故,不論駕駛人有無過失,保障汽(機)車交通事故,導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者。